1)第110章_助理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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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镇宅

  周四,距离搬家还剩下两天。?乐?文?

  白天张思毅抖着拉抽筋的胳膊去上班,继续搜集云南省x市酒店项目的相关背景资料。

  晚上下班,顾逍依旧叫他一起吃饭,张思毅在饭桌上提出一件事:“顾工,我想过了,我搬过去跟你住,还是得付你房租。”

  在知道顾逍喜欢自己之前,张思毅就想过问房租的事,可那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沉浸在被顾逍邀请同居的喜悦里,没来得及问。

  知道了顾逍喜欢自己后,张思毅也没想过仗着这份喜欢去刻意忽视房租问题。

  在国外念了几年书,张思毅在某些观念上还是比较偏西化的,譬如情侣双方各自经济独立,何况他还是个男生,更不会想去靠着另外一个男人生活。虽然顾逍现在住的是朋友的房子,不需要付钱,但这是顾逍用自己的人情换来的,在中国这个社会,大多数时候人情并不比金钱廉价,既然要一起住,两人应当共同承担。

  张思毅没什么别的东西能抵消这份情义,想来想去,也只有付房租了。

  他有些困窘的挠挠头道:“我现在钱也不多,目前只能维持和原先一样,每个月付四千块钱房租,你觉得怎么样?”

  看了大半个月房子,张思毅基本能推断远山花园别墅的房租,顾逍住的那种月租金起码两万,何况还有顾逍这么优质的同居者,他对张思毅未来生活质量的提升和思想上的影响意义是远大于房子本身能提供的。

  正因为知道这些道理,张思毅都不好意思提“四千块”,可再多他也给不了了,他还得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顾逍听了张思毅说的话,仔细审视了他的表情,察觉到这是张思毅深思熟虑后的提议,并不打算驳回。

  “可以是可以,我本来也无意收你的钱,既然这是你所坚持的,我会收下。”

  为了两人都舒舒服服心安理得地住在一起,顾逍尊重张思毅的意愿。

  “但是,这些钱我不会占为己用,提供这套房子给我的朋友也不会收……”顾逍沉吟了片刻,抬头道,“不如这样,以后我们一起住,生活上难免会有共同的开销,这部分共同开销,就从你每个月给的四千块钱里扣,每个月超出部分我来付,剩余部分我替你保管,如果你做了其它改善同居生活质量的行为,我会根据我自己的评判,把这部分钱作为‘奖金’还给你。”

  张思毅:“……”

  嗯?除了最后那两句听起来怪怪的,前面部分张思毅都听懂了。

  也就是说,以后两人一起买菜吃饭啦、一起看电影啦花的都是这部分钱,他不需要在额外掏钱了……哇塞,这是好事啊!顾逍等于用他的房租抵消了他额外的生活开销啊!

  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要不超出四千元的范畴,平时他都可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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