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五章 马_我资质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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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五星级酒店。用来骑乘的马匹,也是保时捷一个级别。

  而这些东西,只是为了方便他回家。

  吴老更多的任务也不是管理酒楼,而是给他往山上送东西,方便他在武当山生活。

  真有种富家公子,体验生活的味道。

  “原主不是武痴,而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明明有这么好的家世,却非要去山上当苦行僧。”

  更可气的是,记忆里吴老上山送东西的时候,他除了留下一些吃的,其它的一概不要。

  用原主的话说,一心向武,不喜俗物。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武道,他对其它东西都不感兴趣。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山上的人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却不知道具体多有钱。

  如果知道如此富裕的话,恐怕原主又是另一番境遇。

  “你不愿意享受,那就让我来替你享受好了。”

  宋易飞美滋滋的骑上,名为追电的黑色俊马,招呼两人出发。

  本来宋易飞想一人两匹,交替使用,但是这些马神骏非凡,赶五六百里的路,一匹就绰绰有余。

  骑两匹的话,不仅浪费,而且很麻烦。

  最后三人各骑一匹,就出发了。

  马昭和阿牛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骑乘的马匹十分喜爱,从酒楼到镇口短短的几百米的距离,已经不知道抱着马匹亲了几口,看的宋易飞想吐。

  马子和车子一样,都是男人的最爱!

  ……

      尘土飞扬之中,一群骑马,背剑,身穿华贵披风的人到了镇子门口。

      这群人显然身份不凡,光从他们骑乘的马儿就看得出来。

      这些马里面,最小的都有一丈多长,八尺高,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浑身没有一点杂色,油光得发亮的毛,都显示出了这些马并不是普通的种类,特别是领头青年所骑的那一匹黑马。

      如果是善于养马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匹马是极东草原特产的“墨龙驹”,因为全身漆黑如墨,加上肋下有细小鳞片,有传说此马具有龙之血脉。

      与其说这东西是马,不如说它是一种异兽,因为“墨龙驹”不吃寻常草料,而是和人一样吃杂食,想要喂的好,必须顿顿不能少肉。

  这个世界可不是繁荣的现代社会,而是落后的古代,就连普通人想吃一顿肉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匹马。

  这玩意儿不光吃的挑剔,养起来更是复杂。寻常一匹马得配上三四个马夫,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富贵人家能够养得起的。

      但是这种马奔跑起来,也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载人日行千里,更兼之通人灵性,遇到主人不离不弃。

  草原上的饿狼遇见了墨龙驹,都要退避三舍,这马是千金难求的神驹!

      这群骑马的男女一共有五人,三男二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笑颜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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